前年看了美国一个流行音乐颁奖典礼,其中就有Maroon 5演唱的《Won’t Go Home Without You》。典礼上也初次看到了很多流行歌手,从此开始听他们的歌,比如Rihanna、Ne-Yo、Fergie…… 我并不是个流行时尚的人,当大家烫发染发时,我却选择小平头;当大家穿得喜哈时,我却选择休闲的衬衫;当大家都使用QQ空间时,我却坚持使用MSN。我不喜欢跟着潮流变来变去,只按自己的喜好办事,往往遇到对的东西就不愿改变了。不跟潮的我,却很重视美感。我觉得美感是天生的,他不表现在你的外表,而是在于内心,在于选择的方式、办事的方法等等。而大多数情况下,美感也是自私的,每个人对它的诠释也不同。我把这总结为“在对的时间、对的地点,作对的事”。 难以想象,怎么能对待每种场合、面对每种人、在每个阶段都使用同种态度。比如一天的行程包括上课、下午茶、酒吧,可有人戴着同张面具出席三种场合,口气也一模一样。上课的简洁、下午茶的庄重、酒吧的亮眼难道不是有区别的吗?对我而言,无论穿什么,只要有自己的诠释就好;无论说什么话题,只要有意义就好;无论现金有多少,只要不感到畏缩就好。 每种人都有他的故事,都有自己对于流行的定义,有时候接触新朋友,最先留下印象的是他内在的特质。这个人有没有美感,从他的言行举指中能分辨出来。这种内在美的挥发是能体会的,却是很难用言语表达的。舍友李有他自己一套独特的打扮,重点不在花俏、也不在闪耀,而在于整体的用色、比例平衡。校友姚的魅力在于对幽默的诠释,透露着一股坦然自若。舍友袁与世无争,倡导有他在场的世界和平……在这所大学里,跟随流行的人很多很多,而创造流行的人太少太少。The End